一.保险不可抗辩条款的两年期限是怎么算的?
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如果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况的,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根据你的举例,投保人是隐瞒了部分投保条件,公司并不知情,那么投保人的这个隐瞒是属于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所以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可抗辩条款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保险人不得拒赔,这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2年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才不能拒赔,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1年就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根据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的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条款,保险人应当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5.扩展资料: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6.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7.不可抗辩条款一般仅限于保单有效性的争议,旨在禁止因投保人欺诈、隐匿或重大误述而对保单的有效性提出争议。
8.该规则也有例外情况,在欺诈性冒名顶替、缺乏可保利益、蓄意谋杀被保险人等情况下,即使争议期结束,保险人也可提出抗辩。
9.一般来说,保险人基于以下几种事由所提出的抗辩不受不可抗辩条款的拘束:在不可抗辩期间发生事故的,解除权不因不可抗辩期间的届满而消灭,保险人仍可以告知义务有瑕疵而解除合同。
10.英美立法一般规定本契约自成立日起经过一年以后,订为不可争,但以被保险人未亡为条件以防止投保人或受益人可能进行的规避。
未缴纳保险费的情形,不受不可抗辩条款的约束。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以防止利用生命赌博和道德危险因素。因此,保险利益的争辩不在此规则的调整范围内。此规则虽适用一般的欺诈行为,但特别严重的欺诈行为仍可能使合同无效,如冒充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等行为。在保险实务中,不可抗辩条款主要存在于具有长期性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参考资料:百科-不可抗辩条款
二.买完保险,什么叫做两年不可抗辨条款
1.人寿保险合同中不可抗辨条款的含义是,保险人在寿险契约成立后经过一段期间,不得对被保险人任何不实告知或隐瞒的事实提出抗辩,而主张解除契约,虽足以证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具体事实,保险人仍不能免除契约约定的赔付责任。
2.不可抗辨条款的设立,是对保险人因投保人违反保证或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所产生的合同解除权的一种限制。人寿保险合同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条款,是因为此类合同为长期性合同,在合同签订若干年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如保险人可以因为某些理由而终止合同,那人寿保险合同将变得毫无意义。
3.况且如在被保险人死亡后,让受益人为其生前之误告、隐瞒或欺诈而负责任,不仅举证困难而且有违人道。我国《合同法》第55条第1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因此,不可抗辩条款的设定在法理上是有依据的。修订后将于2009年10月1日生效的《保险法》第16条第3款、6款,已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
三.买保险的二年不可抗辩是什么意思
1.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期,是指保险法规定,对于长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签订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赔,必须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期赔付,还有个特殊情况需要排除,那就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罹患了或罹患过某种重大疾病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疾病的轻症,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保护,仍无法获得理赔。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
4.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5.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6.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四.不可抗辩条款,超过2年都能理赔吗?
1.保险法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无论是因为故意还是过失隐瞒病情,在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都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
2.主要包括两种情况:故意未告知,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不赔付、不退保费;非故意隐瞒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付、返还保费。
3.合同成立2年后,如果不存在故意欺瞒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或者拒赔。显然,这个条款是非常有利投保人的条款,投保人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只要合同生效超过两年,保险公司都不能再予以追究。
4.两年不可抗辩的加入,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的肆意解约并拒赔行为,对客户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好事。但也并不是所有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未必起作用,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五.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
1.新保险法是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保险合同显示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说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保单生效后的两年内,保险公司和代理人知道曾经患过比较严重的病。有权根据实际健康情况选择拒保或者责任免除。甚至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被保险人所交的保费。如果在保单生效的两年后才发现,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已失去抗辩权利则按合同执行,是应该赔付的。
六.我国财产保险,适不适合不可抗辩条款
1.个人认为第二种学说,从我国《保险法》第16条关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来看,它属于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2.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是适合所有的保险合同,但是财产保险合同通常1年,所以适用适用不了后半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