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企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1.根据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就应当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办理流程通过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可以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利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可以向本单位员工告知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信息,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稳定员工队伍。
3.劳动行政部门例行检查中,《社会保险登记证》是检查内容之一。按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招聘和辞退人员时,也应向应聘人员或被辞退人员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社会保险登记地就是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在地。现在社会保险费由地税代征,所以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地就是地税登记地。只要地税关系在西安市地税局高新分局所属各管理科或西安市地税局涉外分局管理三科的各类用人单位,均在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社保中心免费为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在高新区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没有税务关系的,只要办公地点在高新区,也可办理社会保险费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5.跨地区的单位,可确定一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但不要忘记在其他相关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高新区社会保险实行数保合一的模式,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所有社会保险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一并参加,不用分别登记。
6.高新区社会保险费由地税税务代征,所以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还应在地税高新分局或地税涉外分局的基金科、征管科办理社会保险费的缴费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准备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首先确定一名经办人员即社会保险专管员,以方便工作。
二.用人单位怎么给员工上保险?
1.(1)社保开户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2)增减员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3)确认缴费基数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4)社保缴费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
2.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扩展资料:内容一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的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统账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3.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 下降到60 左右。
4.该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该制度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该制度实行随收即付与积累相结合的财务制度。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内容二统账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6.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内容三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198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发布并实施。
7.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使其再就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都是失业保险的对象。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 缴纳的保险费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 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8.给付种类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9.给付的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11.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社会保险
三.公司给员工办社保怎么弄?
1.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公积金材料的准备公司需要到单位就近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登记。提交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积金登记申请表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不同省市的表格可能有所不同提交材料:员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即可。
2.办理五险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一般是人事专员或者行政代办带单位社保证、公章、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部门办理之后,会下发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
3.通过社保卡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存记录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材料准备提交材料: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公积金管理部门单位提交清册后需要到指定银行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员工的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租房等用途很广。
4.缴费给员工的五险一金办理好之后,根据当地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需每月去当地人社局缴纳五险,公积金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
四.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买什么保险?
1.用人单位必须购买的是社保,包含五类保险,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4.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5.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6.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7.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
8.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9.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10.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扩展资料:五险购买费用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参考资料:-社会保险-五险
五.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保险有哪些?
1.员工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构造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社会保险险种第二条离退休养老保险。公司各类职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
2.第三条公司具有较好财务状况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公司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
3.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当地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公司应按规定参加,为全体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公司应积极参加。
4.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向当地失业保险办理有关手续。公司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般为0。6%,最多不超过1%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六条失业保险领取标准。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足5年,领取最长期限为12个月;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领取最长期限为24个月。
5.失业救济金相当于当地社会救济金的120%~150%。第七条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的情形。领取资格情形:1公司依法破产后;2职工在公司整顿期被精减;3公司被撤销解散后;4职工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合同;5被辞退、除名或开除。
6.失去资格情形:1领取期限届满;2参军或出国定居;3重新就业;4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5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
7.第八条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或全体职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第九条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和提供的保险商品越来越多,公司应精心选择合适的保险机构和保险品种,以求获得低成本、高效益的保险效果。
8.第三章公司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第十条退职养老保险。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如40%的生活费。对长期固定工:1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100%病假工资。
9.2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40%~60%疾病救济费。3医药费由公司负担。4职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2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外,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1人,发给死者生前6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2人,发给9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3人,发给12个月的标准工资。
10.1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11.2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和固定工相同。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2.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对农民合同工和临时工。1对农民合同工,公司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龄,给予3~6个月的医疗期;对临时工不超过3个月。
13.2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固定工基本相同。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酌情发给一次性个月如3~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14.第十二条工伤保险的范围。执行日常工作、临时指定或经同意的工作时的伤害;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上级批准但对公司有利的工作时的伤害;在从事技术发明或改造时的伤害;因工出差或工作调动期间及往返途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工作中受伤但未察觉,事后发作疼痛而不能工作。
15.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旧伤复发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因紧急任务加班,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现场睡眠发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与坏人作斗争而遭坏人伤害;因严重医疗事故而使病伤恶化,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在本公司食堂就餐而食物中毒;1参加公司或代表公司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比赛时伤亡;1参加公司组织的参观旅游、政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时伤亡;1各种职业病的侵害卫生部规定为9类99种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待遇。
16.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医疗时间至医疗终止时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时止。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实行退休。
17.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了工资,应发给因工伤残补助费。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每月支付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1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25%;供养2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40%;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50%,直到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为止。
18.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女职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划定女职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第四章保险管理第十五条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保险工作卡或保险档案。第十六条保险范围一般在中国境内。出境考察或在国外长期工作的保险,可预先在国内投保或按所在国规定办理。第十七条保险险支付或索赔。如发生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或由员工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公司申请支付或索赔。必要时维持现场原貌或保存证据,在索赔时应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第十八条及时办理与职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鉴于目前正进入社会保险的重大时期,保险法规、政策变动较大,公司应密切关注中央和本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与当地政策抵触时,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依据本办法,人事部会同财务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由董事会批准。
六.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的社保是几险?应缴多少钱?
1.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5险:养老保险:单位20 ,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1 ,个人0 工伤保险:单位0。
8-2 依据工种定,个人0 。缴费基数就是个人工资或上一年度个人平均月收入。
七.企业想给员工交保险,最少要交几险?
1.最少要交5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会受到处罚。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2.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4.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5.第二,缴费是按照职工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 作为缴费基数,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作为缴费基数。
6.扩展资料:社会保险费征缴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9.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