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首付共同还贷款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1.下面是有关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形,可以一起学习一下啦: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3.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
4.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5.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婚前男方买房付首付,婚后共同还房贷。婚后财产如何分?
1.婚后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登记下双方名下的均等分割,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法院可以判决归登记一方,但共同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6.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男方首付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款属于共有财产吗?
1.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据此如果婚后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则属于这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向另一方进行补偿。但是如果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扩展资料:财产特征: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
5.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参考资料来源:-夫妻共同财产
四.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贷款共同偿还,还请问一些具体事项!
1.借款,要有借条当时出具的借条,后补的,不予认定;也属于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赠与双方;付款凭证不能作为借款凭证;房产证即可证明属于夫妻共有。
不需要其他证据证明。如他人有其他异议的,应提供证据证明。
五.新婚姻法,是男方父母,或者是男方本人付的首付,然后夫妻两人一起还的贷款,这该怎么算~?
1.这个要看房产证的上的名字是谁。如果是男方名字,那么房屋归男方所有,婚后的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拥有,需要平均分割,然后适当补偿给女方升值部分。
如果是男女双方名字,那就是夫妻双方拥有。另外提醒一下:没有新婚姻法,新出台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对婚姻法的第十二条的解释。
六.婚房首付是男方出的,婚后一起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七.如果男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如果离婚怎么分割呢
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八.我的男朋友要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他付首付,婚后我们共同还款,可以吗?要是离婚了,那是谁还钱?
1.他贷款买过一套房子,但是后来又卖了,由于二套房贷款贵,所以要用我的名字。这样可以吗?可以的。我的男朋友要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他付首付,婚后我们共同还款,可以吗?可以。是离婚了,那是谁还钱?到时候看判给谁,因为是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