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货款夫妻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代签字有效吗
不知情一方,可以以自己没有授权给配偶为由,拒绝承担该笔债务。办理贷款,必须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情况证明,一起签字办理,才可以。一方来不了,需要这一方做一份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才有效。
二.银行贷款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知情合同生效吗
银行贷款按照规定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办理,或者委托办理。
三.夫妻名义在银行借的贷款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不用还吗?并未作为家庭开支
1.我本来想说,如果本人是完全不知情的话,那么夫妻不知情的一方且未开销其贷款费用是可以拒绝偿还另一方在外的贷款的,但是你描述的说什么“但是签了字”这个很重要,如果你本人都签字了,那么不好意思,你需要承担,因为你已经是成年人了,签字即代表已经具备法律效应,而至于内容你说你不知道这个法律是不会认可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建议你去咨询律师或者自己有证据证明你是被丈夫欺骗签下的字,否则你必定要承担共同签字贷款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在一方办理贷款,在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签字,银行就放款了,银行是否违规
1.如果银行未验证贷款人的婚姻证明就放贷,属于违规。江门蓬江法院认为,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
2.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房贷牵扯到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单身和已婚必须厘清。财产是婚内财产还是婚外财产也需要严格区分。没有了婚姻证明,让当事人签署声明书是银行规避责任的一种方式。银监会还未下发详细的规定,“声明书”暂时成为替代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或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
4.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立足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这一本质,从债务目的及用途着手分析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5.扩展资料:2015年9月15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通知,自即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为了落实民政部近日下发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老百姓的办事负担,要求各地从接到通知起立即停止此类证明的开具。
7.2015年9月17日,民政部官网发布消息,要求在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
8.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
9.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必须共同偿还吗?
法官:未必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单身证明”停办办事部门仍要
五.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完全不知情,需要共同偿还吗?
如果不知情,你要诉诸法律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不然这个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六.在银行借贷款必须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吗,如果夫妻一人再另一方不知情
1.在建立借贷合同关系时,如果银行让夫妻双方共共同签字,即是为了锁定或固定债务人的责任,保障贷出资金的回收安全系数。
2.但即使不让双方签字,其中一方签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担债务的偿返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5.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七.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向银行贷款,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能否放贷,是否必须双方签字?2008年的时候
1.一般的银行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如果没有结婚需要提供婚姻证明,如果没有上述的任何一项,银行一般不受理,更别说要放贷了
八.个人贷款,配偶不知情,贷款也不是用在家庭开支方面。那么配偶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吗
1.按照新的司法解释,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用于了你们的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属于个人债务,和不知情的另一方无关。
九.个人信用贷款,配偶没签字,不知情,配偶会负连带责任吗
1.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所以,夫妻一方的贷款,虽然配偶没有签字,但对债权人来说,配偶也应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