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没还清银行贷款可以注销吗
这个没有禁止,如果注销,相当于贷款提前到期了,应在清算时进行清偿。
二.请问以公司的名义带了款未还清之前可以注销吗?
1.公司注销手续繁杂其中之一就是得去注销银行账户公司有银行贷款没有结清前银行是不会准许注销银行账户的不去注销银行账户也就没法去申请注销营业执照所以,除非是被工商局强行注销,在没有还完贷款前是没法注销公司的
三.公司有贷款还不了真的就不能注销了吗
公司有贷款是不能注销的,您需要把贷款还清后才能注销
四.贷款未还清的户口可不可以注销
1.注销一个户口后再去办理贷款。双重户口注销只需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而且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
2.因公安部已经开始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为避免工作人员将欲保留的户口注销,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
五.公司欠债还没还清,为什么相关部门把这公司给注销了
1.公司注销,并不影响向欠债公司追讨债务。下面分情况讨论债务清偿方法: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六.贷款还清一直没有注销
1.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去注销信用逾期信息,当房屋交易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等抵押登记,房产信息中心会对房子的抵押情况进行资料备案,在业主未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前,禁止业主对房子进行交易转让。
2.而当业主在全部还清贷款后,才会收到银行发还的他项权利登记证、已还清贷款证明等证件资料,业主就可以带齐这些资料前往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注销抵押登记。
只有在完成房管部门的抵押登记注销后,房子才算真正意义上的“身家清白”,才能进行产权转让。从目前的还款情况来看,贷款结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正常结清;二是提前结清。前者是指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还清;后者是指借款人提前部分或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如果借款人要提前还清贷款,那么得按照经办行的规定提前进行申请,待通过审批后,才能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七.注册资金是认缴的,没有认缴完,可以注销公司吗?
1.比如,在公司注销前,本约定注册资本的期限到了,仍旧没有缴完注册资本的,则就需要补缴完才可以注销,而认缴制的注册的公司,如果公司没有负债,认缴期限又没有到期,则要把认缴的资金全部缴完,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有负债的情况,或是还有其他的纠纷,则就需要把公司所有负债,所有纠纷都解决好,才能申请办理注销。
2.当公司要申请注销时,如果注册资本规定时间内应要缴纳的资本没有缴纳,则就补缴才能注销公司,但如果公司没在规定时间中未缴的注册资本,则也可不用补缴,不过剩下没缴的注册资本则就要当做公司注销时的清算财产,当然,如果公司在注销清算时,发现这些资本仍旧不够抵债的,则股东就要对未缴出资外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3.扩展资料:《公司法》第179条规定:当公司需要解散时,要依法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公司法》第180条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公告终止的,清算组要制作各项报告,比如清算报告,股东大会等向人民法院确认,然后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中国公司法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