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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合板箱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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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安顺达
型号: 1000个/张
规格: 1000个/张
单价: 1.00元/
起订: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福建
有效期至: 2012-10-0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2-04-02 19:5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胶合板箱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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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安顺达包装有限公司是福建商检局考核认可同时具有IPPC标识加施资格和出口木包装生产资格的企业。具体开具木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夹板箱、三合板箱等木包装箱《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资格。有需要可以联系林先生13799401239 QQ195308564单子无区域限制、全国通用。 《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又称木箱商检单、木箱性能单、商检包装单。 附: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报检指南   除出境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容器按《国际危规》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检验鉴定外,出境货物的运输包装,也必须进行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一、报检范围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的检验,指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出口货物的运输包装容器。目前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性能和使用鉴定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包括:钢桶、铝桶、镀锌桶、钢塑复合桶、纸板桶、塑料桶(罐)、纸箱、集装袋、塑料编织袋、麻袋、纸塑复合袋、钙塑瓦楞箱、木箱、胶合板箱(桶)、纤维板箱(桶)等。   二、报检要求   出口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的检验分为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申报法定检验出口货物检验前,需先申报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使用鉴定一般在出口货物实施品质检验时同时进行,因此,使用鉴定与所包装的出口货物同时报检。   三、出口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按规定填写并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   2.生产单位的本批包装容器检验结果单;   3.包装容器规格清单;   4.客户订单及对包装容器的有关要求;   5.该批包装容器的设计工艺、材料检验标准等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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