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法复位外固定不能维持功能复位及牵引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者。
2.关节附近的撕脱骨折。如有移位的髌骨骨折、尺骨鹰嘴骨折等。
3.有移位的关节内固定。如股骨髁、胫骨平台及髋臼骨折等。
4.骨折断端间嵌夹软组织难以回复者。
5.有移位的骨骺骨折。
6.断肢再植及伴有大血管神经损伤在修复血管神经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内固定者。
7.有移位的陈旧性骨折及畸形愈合需切开矫形者。
8.骨缺损、骨不连接在植骨同时进行内固定者。
9.不适于做长期外固定和长期卧床牵引者,如老年人股骨颈囊内骨折、粗隆间骨折及多发性骨折等。
10.伤后时间短、软组织条件好的开放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