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品牌:AG
- 产品型号:德国GS认证
GS认证的概述
GS标志 的含义是德语 “Geprufte Sicherhet” (安全性已认证)。 GS 认证是以德国设备及产品安全法( German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Act ,也叫 GPSG )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 EN 或德国工业标准 DIN 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 GS 标志为德国政府所拥有,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任何电气、机械或机电产品只要带有 GS 标志,就表示该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已经通过了公信力的独立机构的测试,并符合德国的产品安全标准。
GS 标志虽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是它确实能在产品发生故障而造成意外伤害事故时,使制造商受到严格的德国(欧洲)产品安全法的约束。所以 GS 标志在整个欧洲市场里是强有力的市场工具,因为它象征着安全和质量,能增强顾客的信心及购买欲望。
虽然 GS 是德国标准,但欧洲绝大多数的国家都认同,而且满足 GS 认证的同时,产品也会满足欧共体的 CE 标志的要求。和 CE 不一样, GS 标志是绝对的自愿性认证标志,但由于安全意识已深入普通消费者,在欧洲市场,有 GS 标志的电器通常会较一般的产品销售单价更高而且更加畅销。而在德国市场, GS 标志更是得到消费者和生产商的高度重视,事实上,如果产品没有 GS 标志,就几乎不可能在德国销售。
只有经过德国认证委员会 ZLS 认可的德国认证机构才能发放 GS 标志,其名称必需与 GS 标志同时出现。
欧共体CE规定, 1997.1.1.起管制 “低电压指令(LVD)”。
GS 已经包含了“低电压指令(LVD)"的全部要求。
谁有资格发 GS 证书?
(1) 德国认证机构:通常在国内知名的德国本土的 GS 发证机构有TUV RHEINLAND,TUV PRODUCT SERVICES,VDE等,是德国直接认可的 GS 发证机构。
(2)其他认证机构:通常欧洲其他与德国合作的 GS 发证机构有KEMA,ITS,NEMKO、DEMKO等。
德国GPSG与欧盟GPSD的比较
德国GPSG《设备和产品安全法》与欧盟GPSD《通用产品安全指令》的比较
消费者保护是欧洲大量法律法规文件的最终目标。在这点上,欧共体发布了《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GPSD)并在2004年1月15日开始生效。欧盟所有成员国有义务将其转化为相应的国家法律。由于《德国设备与产品安全法》(GPSG)是欧洲国家著名的法令,下面对德国的GPSG和欧盟的GPSD进行比较:
对于德国的GPSG,有9种技术设备需要进行定期检查:
• 锅炉,除了远航轮船上的锅炉装置;
• 压力容器,除了锅炉;
• 填充经压缩、液化或压力下溶解气体的装置;
• 在内部过压下装有易燃、易腐蚀或有毒气体、蒸气或液体的管道;
• 电梯装置;
• 潜在爆炸环境装置;
• 饮料分发设备以及碳酸饮料的生产设备;
• 乙炔设备和乙酸钙仓库;
• 贮藏、填充和运输易燃液体的装置。
所有以上装置的必要附件,如测量仪表、控制设备和调节装置,也属于检查范围,以确保装置的安全运行。
除了以上9类设备,其他消费产品每1~2年须进行工厂审查,以确保工厂生产的产品与原始认证的产品一致。当工厂生产的产品不一致或违反GPSG要求,检查机构会采取适当措施。当遇到严重违反行为时,主管机构会撤消GS证书并通知相关方。
德国GPSG涵盖了欧洲CE标志、德国GS标志、15个欧洲指令、9类技术设备、以及大量的消费产品、产品制造商应不只考虑相关产品标准,还要考虑相关指令、法令和其他要求。
GS认证范围
1、家用电器,比如电冰箱,洗衣机,厨房用具等。
2、家用机械。
3、体育运动用品。
4、家用电子设备,比如视听设备。
5、电气及电子办公设备,比如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脑、打印机等。
6、工业机械、实验测量设备。
7、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产品如自行车、头盔、爬梯、家具等
GS认证流程
1. 首次会议:通过首次会议,检测机构将或代理机构向申请者的产品工程师解释认证的具体程序以及有关标准,并提供将递交要求的文件表格。
2. 申请:由申请者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对于电器产品,需要提交产品的总装图,电气原理图,材料清单,产品用途或使用安装说明书,系列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文件。
3. 技术会议:在检测机构检查过申请者的文件资料后,将会安排与申请者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会议。
4. 样品测试:测试将依照所适用的标准进行,可以在制造商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的任何一个驻在各国的实验室进行。
5. 工厂检查:GS认证要求对生产的场所进行与安全相关的程序检查。
6. 签发GS证书。
GS安全认证标志
1.GS标志,是德国劳工部授权TUV,VDE等机构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
GS标志是被欧洲广大顾客接受的安全标志。通常GS认证产品销售单价更高而且更加畅销。
GS 标志是在统一的标志旁边加注认证机构的名称或标识。
2.欧共体CE规定,1997.1.1.起管制“低电压指令(LVD)”。GS已经 包含了“低电压指令(LVD)”的全部要求。所以,获得GS标志后,TUV 会例外免费颁发该产品LVD的CE证明 (COC),TUV Rheinland 97年后 的证书则在GS证书中包含了LVD证书。厂商申请GS的同时获得了LVD证明。
3.GS认证对产品和文件的要求: - 产品要通过欧洲安全标准的型式实验。 - 产品结构要符合标准要求。 - 说明书(德文,英文)要符合标准。 - 按TUV要求准备的《结构图》、《电路图》、《零部件清单》等英文文件,产品测试将按这些文件提供的参数进行。
4.GS认证对工厂品保体系有严格要求,对工厂要进行审查和年检: - 要求工厂在批量出货时, 要依据ISO9000体系标准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工厂最少要有自己的品管制度,质量记录等文件和足够的生产、 检验能力。 - 颁发GS证书之前, 要对新工厂进行审查合格才发GS证书。 - 发证书后, 每年要对工厂进行最少1次审查。 无论该工厂申请多少个产品的TUV 标志, 工厂审查只需要1次。
怎样才能取得GS证书?
( 1) 首次会议:通过首次会议,检测机构将或代理机构向申请者的产品工程师解释认证的具体程序以及有关标准,并提供将递交要求的文件表格。
(2) 申请:由申请者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对于电器产品,需要提交产品的总装图,电气原理图,材料清单,产品用途或使用安装说明书,系列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文件。
(3) 技术会议:在检测机构检查过申请者的文件资料后,将会安排与申请者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会议。
(4) 样品测试:测试将依照所适用的标准进行,可以在制造商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的任何一个驻在各国的实验室进行。
(5) 工厂检查:GS认证要求对生产的场所进行与安全相关的程序检查。
(6) 签发GS证书。
GS认证适用产品的范围
GS认证标志适用的产品范围广泛,主要适用于与人直接接触的产品对于电气产品包括:
1. 家用电器,比如电冰箱,洗衣机,厨房用具等。
2. 电子玩具。
3. 体育运动用品。
4. 家用电子设备,比如视听设备,灯具。
5. 家用机械。
6. 电气及电子办公设备,比如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脑、打印机等。
7. 通讯产品。
8. 电动工具,电子测量仪器等等。
9. 工业机械、实验测量设备。
10.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产品如自行车、头盔、爬梯、家具等。
办理GS认证需提交的资料
1. 零部件清单
--填写零部件清单标准格式表格
--此清单包括所有零件之产品型号、生产厂家、零部件编号及有关参数(电流、电压、功率、阻燃等级等)。
--对于具有安规认证的元器件,例如:电源线、插头、开关、温控器、保-险管等,请提供欧洲认证证书复印件。与安全有关之零部件,如未具有安全认证,请提供技术参数,包括产品型号、生产厂家、额定电流、电压、工作温度等,以便由我方进行随机测试。
2. 与食品接触部件(如有)
--请提供权威机构对该材料(塑料、涂层等)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文件。
3. 铭牌
--德文,按我方提供样稿,丝印或用PVC不干胶,贴于产品指定部位。
4. 电路图
5. 线路板图
--请标注实际尺寸。
6. 德文说明书
7. 最终定型样品
--2-4个/型号(按实验室要求准备)。
8. 爆炸图(分解图)
GS认证工厂检查要求
1、质量管理
1.1 是否设有独立于生产之外的负责产品质量的管理机构,负责人名称?
1.2 是否制定并实施了各类人员之培训计划,特别是关键工艺人员之培训计划?人员考核制度如何?
1.3 质量管理人员占生产人员之比例。
1.4 产品重点工序有无生产记录,产品包装有无编号,若无,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查出有问题产品?
1.5 仓库管理、生产操作人员有无进行相关方面之检验:
1.5.1原材料 1.5.2生产过程 1.5.3成品
1.6 有无质量查核,由何人负责?
1.7 是否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及时处理质量问题,搞好反馈工作。
2、认证产品之生产线
2.1 有无认证产品之生产流程图及质量控制点图和明文规定生产制度。
2.2 生产线上之设备、仪器及量具有无维修保养制度及定期检验制度及其记录。2.3 有无关键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试验设备,精度如何,提供相关清单。
3、原材料、外购件、零部件
3.1 提供关键件、关键材料之目录。
3.2 说明如何保证原材料、外购件、零部件之质量(有无编制零部件及原材料检验规范)。有无领用与保管制度。
4、计量
4.1 有无计量机构?
4.2 计量机构之工作范围、人员简况(有无经计量部门考核通过?)
4.3 如无计量机构,请说明是以何种单位进行计量。
5、工厂试验机构
5.1 列出主要试验设备名称及生产厂,有无合格证及有效鉴定证书(精度、等级)可进行哪些测试。
5.2 试验环境
6、技术文件及资料
6.1 产品图纸及产品技术条件、工艺文件。
6.2 最近半年内申请认证产品之测试报告。
6.3 最近半年内所查出之废、次品各占总产量之百分比。
7、技术服务
7.1 情况记录和用户评价如何?
GS标志认证加入PAHs测试
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经验交流办公室(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ZEK)ATAV委员会2007年11月20日通过决议,要求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多环芳烃)测试,该项规定于2008年4月1日生效,届时所有GS标志认证机构将开始加测PAHs。新规定正式实施后,不能通过PAHs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GS认证标志。
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S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GS标志表示该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已经通过具公信力的独立机构的测试。虽然GS是德国标准,但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认同。而且满足GS认证的同时,产品也会满足欧盟的CE标志的要求。和CE不一样,GS标志并无法律强制要求,但由于安全意识已深入普通消费者,一个有GS标志的电器在市场较一般产品会有更大的竞争力。
此前PAHs测试遵循自愿原则,不纳入GS认证要求,但德国曾经发生两起相关的自动召回事件:一是研磨机的电线、机壳和手柄中发现此类物质;二是锤子的防滑塑胶层中发现高浓度的PAHs化合物。此外,欧盟议会及欧盟理事会于2005年11月16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签署了多环芳烃2005/69/EC指令,该指令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轮胎的添加油应符号相关限量,欧盟各成员国应于2006年12月29日之前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面对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措施,首先要沉着应对,制定应对措施,企业应从产品开发设计、原材料零部件的选择使用和产品检测检验等多个环节进行调整,不能轻易放弃市场;其次,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获取贸易的技术要求的信息,加大检测力度,获取产品认证。第三,要加强技术储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品升级换代,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第四,要加强品牌建设,走自主经营之路,拓宽经营渠道。
PAHs简介,什么是PAHs
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经验交流办公室(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ZEK)ATAV委员会2007年11月20日通过决议,要求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多环芳烃)测试,该项规定于2008年4月1日生效,届时所有GS标志认证机构将开始加测PAHs。新规定正式实施后,不能通过PAHs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GS认证标志。
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已于2005年11月16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签署了2005/69/EC指令并于同年12月9日发布。该指令主要针对轮胎和添加油中的多环芳烃(PAHs)作出指示。在轮胎的制造过程中,由于使用了含有多种多环芳烃的添加油,产品中或多或少含有此类多环芳烃化合物。.苯并芘(BaP)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普遍认为,该类化合物具有致癌性、致突变性及生殖系统毒害性。毒性、生态毒性及环境科学委员会(CSTEE)经科学研究证实,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对人类健康确实有害。 有鉴于此,在1976年7月27日颁布的相关指令76/769/EEC基础上,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签发了该指令。该指令适用范围为添加油和轮胎(客车轮胎、轻型和重型货车轮胎、农用车轮胎及摩托车轮胎),指令将对2010年1月1日后生产或翻新的轮胎同样有效。指令规定直接投入市场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轮胎的添加油应符合以下技术参数:苯并芘(BaP)含量应低于1 mg/kg, 同时8种PAHs(BaP,BeP,BaA,CHR,BbFA,BjFA,BkFA,DBAhA)总含量应低于10 mg/kg。基于新型低PAHs轮胎的安全性测试及道路湿滑性测试尚需假以时日,该指令的起始有效日定为2010年1月1日。而此类测试方法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或国际标注化组织(ISO)制订。 该指令还指示,欧盟各成员国应当于2006年12月29日之前制订相应的法律、规章及管理文件,其起始有效期应为2010年1月1日
PAHs检测范围
一 電子、電機等消費性產品分析。
二 電池材料、銲材...等材料分析。
三 橡膠製品、塑膠製品、汽車塑、橡膠零件中鎘、鉛及、其他重金屬含量分析。
四 食品包裝材料、玩具、容器材質重金屬溶出分析。
五 有機化合物金屬離子分析。
六 有機溶劑、水溶液中陰離子分析。
七 塗料、染料中重金屬溶出分析。
八 氟、氯、硝酸根、硫酸根離子...等。
九 材質成分分析。
十 未知樣品分析。
什么是多环芳香烃?
多环芳香烃:
. German: Polyzyklischer Aromatischer Kohlenwasserstoffe (PAK)
. English: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
也称为:polyaromates, polyaromatic hydrocarbons
共有100多种化学结构式的总称
性状:纯的PAH通常是无色,白色,或浅黄绿色的固体
来源: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煤/油/气/烟草/烤肉,木炭,原油,木馏油,焦油,药物,染料,塑料,橡胶,农药,发动机,发电机产生PAHs
16种常见多环芳香烃
1 Naphthalene 萘
2 Acenaphthylene 苊烯
3 Acenaphthene 苊
4 Fluorene 芴
5 Phenanthrene 菲
6 Anthracene 蒽
7 Fluoranthene 荧蒽
8 Pyrene 芘
9 Benzo(a)anthracene 苯并(a)蒽
10 Chrysene 屈
11 Benzo(b)fluoranthene 苯并(b)荧蒽
12 Benzo(k)fluoranthene 苯并 (k)荧蒽
13 Benzo(a)pyrene 苯并(a)芘
14 Indeno(1,2,3-cd)pyrene 茚苯(1,2,3-cd)芘
15 Dibenzo(a,h)anthracene 二苯并(a, n)蒽
16 Benzo(g,hi)perylene 苯并(ghi)北(二萘嵌苯)
. 多环芳香烃可能存在的材料
木炭,原油,木馏油,焦油 (天然),药物,染料,塑料,橡胶,农药 (人为) ,润滑油,脱膜剂,电容电解液,矿物油,柏油 (人为) , 杀虫剂、杀菌剂、蚊香、吸烟、汽油阻凝剂 (人为),其它
. 多环芳香烃的危害
强致癌物质
损伤生殖系统
易导致皮肤癌,肺癌,上消化道肿瘤,动脉硬化,不育症
PAHs的基本内容
PAHs(多环芳烃,是一种高致癌物质):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是100多种化学结构式的总称。
德国政府最新规定:
所有在德国出售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检验其中不含有过量的PAHs,要进入德国市场的电器产品必须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的检测。
PAHs的来源
来自于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通常存在于石化产品、橡胶、塑胶、润滑油、防锈油、不完全燃烧的有机化合物中等。除了电动工具外,很多电器产品中都存在PAHs物质。常见的是:塑料粒子在挤塑时和模具间存在黏着,此时要加入脱模剂,而脱模剂中可能含有PAHs。
可能存在的材料:木炭,原油,木馏油,焦油(天然),药物,染料,塑料,橡胶,农药(人为),润滑油,脱膜剂,电容电解液,矿物油,柏油(人为),杀虫剂、杀菌剂、蚊香、吸烟、汽油阻凝剂(人为)、其它。
强致癌物质,损伤生殖系统,易导致皮肤癌,肺癌,上消化道肿瘤,动脉硬化,不育症。
RoHS指令和PAHs的目的
• 使用对环境影响小的材料 • 促进再利用和再循环
• 优化产品功能和使用寿命 • 减少污染和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
• 减少原材料的使用 • 实现清洁生产
PAHs研究 C
有机构曾进行一项PAHs研究,收集了多种烧烤肉类的样本,包括烧味(烧肉、叉烧及烧鸭)和肉干(牛肉干及猪肉干),以进行分析。我们发现食物的烹煮温度越高,或食物距离热源越近,其PAHs 含量便越高。此外,烧鸭的皮和脂肪部分(外在部分)的PAHs 总含量较高;而炭烧食物的PAHs含量高于以气体炉烧烤或电炉烘 的食物。不过,我们亦发现用电炉烘 或气体炉烧烤的烧味,其PAHs 总含量与外国研究发现的其他食品的含量相若。换言之,用这些方法配制的烧味并非特别高风险食品。
什么是PAHs多环芳烃
多环芳烃化合物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在欧洲新的限制
★ 发现有毒物质
一家化学实验室在ALDI-NORD超市出售的一款1000瓦售12欧元的角磨中发现了有毒物质。这款产品有良好的性能。但在电源线中发现了5种致癌物,在手柄和外壳中发现了致敏物质。大约在2005年6月中,有人在一款ALDI-NORD销售的锤子的手柄上发现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化学气味,经过测试发现了高浓度的多环芳香烃(PAHs)。这个骇人的结果迫使这款角磨不得不送到化学实验室里做化学分析,也发现含有害物质。物品测试机构今后会对所有被怀疑含有PAHs物质的产品进行化学检测。
★ 他们是什么
多环芳烃是一组化学物质,他们是由未经完全燃烧的煤. 油和气. 垃圾. 或是其他有机物质形成的。
多环芳烃可由自然过程或与人类活动相关的确行为造成。
有超过100种.10,000个不同的多环芳烃化合物。绝大多数的多环芳烃在环境中不是单独存在,它们往往是两个或更多的多环芳烃的混合物。
它们还可以在一些物质中,如原油,煤,杂芬油,和焦油(沥青)等
★ 毒性
虽然非代谢变化的多环芳烃有毒性反应,但主要涉及在动物的蛋白质和DNA的代谢反应的能力。
四,五和六环多环芳烃比二,三和七环的多环芳烃有更强的致癌作用。
怀疑有致癌作用,根据人体和动物试验的研究。以下化合物是K2:
Benz[a]anthracene Chtysene Benzofluornthene Bdezo[k]fluoranthene
Benzo[a]pyrene Dibenz[a,h]anthracene
★ 烷烃加在多环芳烃上的系列会提高这些化合物的致癌作用。
★ 多环芳烃 (PAHs) 的来源
橡胶,天然橡胶,塑料产品中
★ 它们来源于焦油一炼油的残留,它被用于橡胶和有些塑胶的增塑剂。它有以下背景:
- 在天然橡胶和某些朔料(如PA6)的生产过程中,填充物的添加是必须的,如果用了很多的填充料(经常是硫酸钙),材料会变硬;当加入矿物油后,材料才会变软。
- 如果用了矿物油焦油,就会含有多环芳烃一致癌物。
- 产品含有这些油,例如有橡胶件的工具;个人防护用品,轮胎 ,家具部件等。特别是用回收的劣质轮胎的橡胶材料
★ 多环芳烃限制和限量指标
目前在欧洲没有明确的法律限量指标去限制多环芳烃和产品中的焦油。 对于用于生产轮胎的添加剂油,一个提议中的欧盟指令,在2004年2月13日已经有推荐的限量指标:10ppm.
★ 下一步如何做?
用干净的纯的矿物油,不要用焦油作橡胶的添假剂
PAHs检测
PAHs(多环芳烃)
PAHs(多环芳烃,一种致癌物质):English:PolycyclicAromaticHydrocarbons(PAHs)也称为:Polyaromates,PolyaromaticHydrocarbons共有100多种化学结构式的总称,
德国政府最新规定:
多环芳烃PAHs是一种高致癌的物质.现在德国政府强制规定所以在德国政府出售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检验其中不含有过量的PAHs,要进入德国市场的电器产品必须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的检测!
来源: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煤/油/气/烟草/烤肉,木炭,原油,木馏油,焦油,药物,染料,塑料,橡胶,农药,发动机,发电机产生PAHs
PAHs多环芳烃 通常存在于石化产品、橡胶、塑胶、润滑油、防锈油、不完全燃烧的有机化合物中等。除了电动工具外,很多电器产品中都存在PAHs物质。常见的是:塑料粒子在挤塑的时候,和模具之间存在黏着,此时要加入脱模剂,而脱模剂中可能含有PAHs.
多环芳香烃可能存在的材料:木炭,原油,木馏油,焦油(天然),药物,染料,塑料,橡胶,农药(人为)
润滑油,脱膜剂,电容电解液,矿物油,柏油(人为),杀虫剂、杀菌剂、蚊香、吸烟、汽油阻凝剂(人为)其它
多环芳香烃的危害:强致癌物质,损伤生殖系统,易导致皮肤癌,肺癌,上消化道肿瘤,动脉硬化,不育症
多环芳香烃(PAHs)的法规要求:欧盟国家76/769/EEC/German:LMBG/美国USEPA,中国GB,GB/T,GHZ
可能含有多环芳香烃的材料:电线/插头/塑料手柄/塑料包装箱/橡胶手柄/有异味塑料、橡胶产品
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经验交流办公室AtAV 2007年11月20日通过诀议,要求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多环芳香烃测试,该规定于2008年4月1日生效,届时所有GS标志认证机构将开始加测PAHs项目。
多环芳香烃(PAHs)是普遍存在的化学物,函盖了超过100种的化合物,属潜在的致癌物质,存在于原油,木馏油,煤焦油和煤等自然界物质中。多环芳香烃通过碳氢化合物的不完全燃烧而形成,也会在石油裂解过程中产生,主要应用于医药品制造,染料,塑料(软体PVC玩具),杀虫剂,橡胶(工具手柄和装饰品)以及油漆。此类物质容易在环境中聚积,在水中溶解度低,通常不易燃烧。经动物研究者研究表明,多环芳香烃(PAHs)会引起包括肺癌、胃癌或皮肤癌在内的癌症,那些长时间呼吸及接触多环芳香烃(PAHs)与其它化合物的混合物的人被发现染上癌症。因而,全球对多环芳香烃(PAHs)的关注越来越高。
以下16种常见的多环芳香烃(PAHs)测试。
法规对多环芳香烃(PAHs)要求:2005年,德国依据(LFGB)第30节制定对于PAHs的可允许的限制值,并指出有害物质不能存在于消费品中。通过2005年8月2日柏林会议讨论,专家推荐采用用于最终消费品的材料中PAHs最大允许值。PAH各组分的测试方法需满足的检测限为0.1毫克/千克。
法规LFGB第30节规定:
德国GPSG《设备与产品安全法》
德国《设备与产品安全法》(GPSG)自20O4年5月1日生效实施。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法规,将对技术产品的生产、营销和标准化产生巨大的影响。新出台的GPSG法将过去的设备安全法(GSG)和产品安全法(PodSG)融合在一起,并且将欧盟于2001年发布的产品安全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
对于技术产品而言,GPSG是一项内容十分广泛的基本法,不仅涉及各种技术设备工具,而且还涉及到消费类产品。更为重要的是,同以前的设备安全法一样,设备与产品安全法也将标准作为重要的技术依据。就是说,由GPSG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标准,将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按照这些标准制造出来的产品,才能满足GPSG的规定要求。
GS认证和CE认证的差别
GS CE
自愿认证non-compulsory 强制性认证Compulsory
适用德国安全法规进行检测GS 适用欧洲标准(EN)进行检测
由经德国政府授权之独立之第三方进行检测并核发GS标志证书 在具备完整技术文件(包含测试报告)的前提下可自行宣告CE
必须缴年费 无须缴年费
每年必须进行工厂审查 无须工厂审查
由授权测试单位来核发GS标志,公信力及市场接受度高 工厂对产品符合性的自我宣告,公信力及市场接受度低
电气产品的GS测试,对于不同产品是依照相应的安规标准进行测试,其大部分测试内容与CE/LVD相似,某些产品还要附加德国本国的安全要求进行测试,而且要求更加严格,例如:
产品的一致性要求,是否符合工业化批量生产
对安规零部件要求:关键零部件,例如:开关、灯座、温控器、电机、变压器、镇流器等,必须符合欧盟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关欧盟有效认证证书,如不能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则该零部件必须申请随机测试,随机测试通过后,该GS产品才能被允许使用此零部件。
对于带有电机或控制电路的产品,若申请GS认证,必须同时符合EMC电磁兼容的要求,并出具EMC有效证书和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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